李洪波律师,男,1973年生人,山东大学法学院毕业,2000年获取律师资格。曾在房地产公司担任专职法律顾问,2001年成为专职律师。2002年在山东文思大律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转入山东佳仕特律师事务所。业务专长公司、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票据。刑事辩护为律师立业之本,本律师一直坚持对刑事案件的钻研,保持浓厚的兴趣。本律师坚持“做事先做人,做人不敷事”,作为律师当“诚实守信,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