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闽,198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即从事律师职业;曾担任济宁市政府、济宁矿业集团、山东鲁泰煤业公司、山东华瑞园房地产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办理了济宁市鹿洼煤矿诉安徽淮北矿务局工程施工公司煤矿建设合同纠纷案及济宁市邮政局与青岛九方房地产公司房产转让合同纠纷案、济宁矿业集团阳城煤矿与浙江东阳市商业银行承兑汇票兑付纠纷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受到委托人的认可和信任。擅长公司业务、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工程业务。刘淑闽律师多次被评为“诚信律师”、“市级优秀律师”、“全市十佳律师”和济宁仲裁委“优秀仲裁员”,现为山东佳仕特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还是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